槐乡大地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
本报讯(记者 红斌)6月24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晓晖,副主任崔保喜、文林红、陈红光、程洪俊出席会议。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闫志伟,县人民法院院长侯文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宏亮,县纪委监委,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副主任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陈红光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洪洞县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洪洞县2024年度财政决算及2025年1-5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洪洞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洪洞县2024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洪洞县公安局关于提请许可对洪洞县人大代表孙许杰采取行政处罚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洪洞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议案)》的提请。
分组讨论后,各组召集人分别汇报了审议情况。表决通过了《洪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洪洞县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洪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洪洞县2024年度财政决算及2025年1-5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决议(草案)》;《洪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洪洞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洪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洪洞县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洪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县十七届人大代表孙许杰采取行政处罚的决定(草案)》;《洪洞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议案》。